关注最新资讯,了解海关AEO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6号(关于公布港澳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)
文章来源:美讯达  人气:1595  发表时间:2020-06-23

为促进内地与港澳经贸往来,根据《〈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〉货物贸易协议》和《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〉货物贸易协议》有关规定,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,详见附件1和附件2。经修订的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
  海关总署

  2020年6月18日


相关新闻

了解更多 +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(海关总署第251号令)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(海关总署第251号令)

署令〔2021〕2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(2021年9月6日海关总署…

2022-03-07
版权所有 © 1998-2024 广州美讯达软件工程有限公司  粤ICP备17130242号
电话 : 0769-22334879  传真 : 020-85578667  地址 : 广州天河区棠安路146号6B23房
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微信

020 - 85520692

0769-22334879

周一至周五 8:30 — 18:00 
返回顶部